全國人大代表、航天科工二院黨委書記馬杰對“航天法”的關注已有多年,今年兩會前,她再次將關于制定“航天法”的調研結果寫成建議,并經過聯名簽署,形成議案。
馬杰研究發現,21世紀以來,航天立法開始加速。據不完全統計,21世紀的前8年,航天立法的國家數量幾乎與之前40多年通過航天立法的國家相當。
至今,世界上已有20多個國家制定了航天活動方面的國內法。航天法已經成為各國調整航天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準則,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
而在國內,航天法律的缺失使得人們在航天活動中的權利、義務和責任比較混亂。“比如,因為尚未出臺具體的關于營救和賠償的國內立法,處理問題的時候只能依據國際條約,這就使得我們變得十分被動。”馬杰說。
馬杰認為,在我國航天事業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,“航天法”的制定顯得更加重要,這部法律將完善國內航天活動、基礎設施使用以及宇航產品出口和衛星發射許可,同時能更好地履行國際責任和義務,規范監管航天活動的各個環節。(文/倪偉)